SKD-11鋼材的冷軋鋼工作輥及其生產(chǎn)工藝-一種用SKD-11鋼材的冷軋鋼工作輥,該鋼材中含有的化學成分分別為C、Si、Mn、Cr、Mo、Ni、V、Cu、P、S、Fe和不可去除的雜質(zhì)。將該鋼材通過下述加工工藝制成冷軋鋼工作輥,首先將SKD-11鋼材進行電渣重熔,然后鍛造成工作輥件,將工作輥件進行球化退火處理,進行第一次淬火處理,再將第一次淬火處理的工作輥件進行高溫回火處理再進行第二次淬火處理,將工作輥件吊裝置中頻多圈電加熱裝置內(nèi),通過調(diào)整多圈電加熱裝置的電流頻率及加熱時間,達到控制加熱深度至30mm,最后將第二次淬火處理的工作輥件再進行3次中溫回火處理。該工作輥具有成本較低,便于加工,較高的耐磨性、抗彎性、淬透性、抗回火性及抗事故性等特點。
SKD-11鋼材的冷軋鋼工作輥的生產(chǎn)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產(chǎn)工藝包括: S1:將按成分重量配比為1.40%~1.60%的C、≤0.60%的Si、≤0.80%的Mn、12.00%~14.00%的Cr、0.80%~1.30% Mo、≤0.80%的Ni、0.20%~0.50%的V、≤0.25%的Cu、≤0.020%的P和≤0.030%的S,其余為Fe和不可去除雜質(zhì)的SKD-11鋼材進行電渣重熔,然后鍛造成工作輥件; S2:將工作輥件進行球化退火處理,球化退火處理工藝包括將工作輥件在電爐中加熱到450±10度保溫1小時,然后再將工作輥件加熱到650±10度保溫2小時,再將工作輥件加熱到840±10度保溫4~6小時,然后再以每小時30度的冷卻速度將爐溫冷卻至770±10度保溫6~8小時,然后再以每小時30度的冷卻速度將爐溫冷卻至540度以下出爐; S3:第一次淬火處理,將球化退火處理后的工作輥件放入電爐內(nèi)加熱到1040度,然后采用油冷淬火冷卻; S4:將第一次淬火處理的工作輥件進行高溫回火處理,高溫回火處理是將工作輥件在電爐內(nèi)加熱到500~600度,然后用20~36小時冷卻; S5:第二次淬火處理,將工作輥件吊裝至中頻多圈電加熱裝置內(nèi),通過調(diào)整多圈電加熱裝置的電流頻率及加熱時間,達到控制加熱深度至30~50mm,并使輥身溫度達到1050度并保溫后,然后將工作輥件放入油池內(nèi)快速冷卻,工作輥件在中頻多圈電加熱裝置內(nèi)的加熱過程中,采用紅外線雙色測溫槍定點測量工作輥件的表面溫度; S6:將第二次淬火處理的工作輥件再進行3次中溫回火處理,3次中溫回火處理是每次將工作輥件在電爐內(nèi)加熱到350~500度,然后用10~15小時冷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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